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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关于加强研究生工作室安全管理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0-10-28        浏览:


1.导师是研究生工作室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学生进入研究生工作室工作学习前须征得导师同意。

2.研究生必须严格遵守工作室的各项安全规范,不得违规使用工作室的设备设施。导师要经常检查工作室的安全,督促研究生排查安全隐患。

3.研究生工作室的人员必须在每天晚上23点前离开工作室,严禁任何人在工作室留宿过夜。

4.研究生工作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长时间用电设备必须使用专线。严禁私拉乱接,使用违规电器。严禁在工作室煮食餐饮。

5.工作室内的灯具和其他用电设备不可长时间处于用电状态,以免温度过高导致设备故障和火险。如果用电设备出现故障,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并即时将情况反映给物业管理部门,不得随意私自拆装用电设备。

6.研究生工作室内不得使用高功率电取暖设备。严禁在工作室内携带或使用任何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将具有危险性的试验材料、化学药剂带入工作室。

7.认真做好“防水、防火、防盗”工作,最后离开的研究生要认真检查工作室的门、窗、水龙头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8.研究生工作室应注重环境卫生,保持环境和卫生整洁;严禁抽烟,不得在工作室内大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或随意丢弃废弃物。

9.研究生在工作室的表现将纳入研究生考核与评优依据,违反有关规定或出现责任事故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10.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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