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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中南大学资源与安全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09-01        浏览:



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指导意见》(中大学字[2014]56号),结合我院实际,为提高测评的可操作性和项目量化,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将德育考核列为首位,保证评奖活动公开、公正、公平,特制定以下细则,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一、测评工作原则与结果运用

1.测评工作原则。测评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相统一,定性评价与定量测评相结合,教师评价与同学互评相结合的原则。

2.测评结果运用。测评结果作为评定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学生学年鉴定、择优推荐就业、学生干部选拔与推优入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3.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学生,取消当年参与综合素质测评的资格。

二、测评内容及计分方法

1.测评内容包括德、智、体三个方面。

2.综合素质测评采用百分制。

3.综合素质测评分=德育素质分×20% +智育素质分(含体育课程成绩)×80%+综合素质加分。

三、测评工作的组织与程序

1.每一学年第一学期开学4周内,进行前一学年的综合测评工作。

2.测评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以专业为单位进行。

3. 测评小组在辅导员和班导师指导下组建。各班测评小组由班长、团支书和3-5名学生代表组成(学生代表具体人数由辅导员根据班级人数规模确定)。学生代表由各班级推荐产生。

4.综合测评分以专业方向为单位进行。

5.测评具体程序如下:

1)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3周内,测评小组组织测评,填写综合素质测评分总表,经全体同学签字确认后报班导师和年级辅导员审核;

2)开学后4周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进行审核、认定;

3)班级测评小组复审;

4)公示。学院统一对综合素质测评分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学生对结果有异议的,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在1周内组织复核并及时予以答复。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如有变更,应再次公示;

5)综合素质测评分应在学院存档1年以上备查。

四、德育素质测评

测评小组在辅导员和班导师的指导下由综合测评小组、辅导员/班导师分别评定德育素质分数。德育素质分=测评小组打分×80%+辅导员/班导师打分×20%

五、智育素质(含体育课程成绩)测评

智育素质分(含体育课程成绩)由本科生院教务管理系统自动生成。

六、 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

综合素质加分

综合素质加分=突出贡献加分 + 先进典型加分 + 学生干部工作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须向学院测评小组提供有关证书或者证明材料;同类加分按照最 高分计算,不重复计算;各项加分累计不得超过 3 分。

1、突出贡献加分

(1) 科技、学术、文化、体育等各类竞赛加分:

国家级一等奖或前三名:≤2 分 省部级一等奖或前三名:≤1.5 分 校级 一等奖或前三名:≤1.0

二等奖、三等奖或前六名:≤1.5 分 二等奖、三等奖或前六名:≤1.0 分 二等奖、三等奖或前六名:≤0.5

:a.集体项目分值减半加分;b.不重复加分。

(2) 该学年内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和作品(CSCD 以上)每篇最高加 0.5-1.5 分,作者排序前两名权重系数依次为 10.6

(3) 该学年内科技作品或创作发明获得国家专利(前三作者,已授权),发明专利每 项最高加 2.0 分,前三名权重系数依次为 10.60.4

2、先进典型加分

(1) 在见义勇为、热心公益、拾金不昧、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并在校级以上 范围宣传报道,酌情加 0.2-1.0 分。 (2) 省级以上先进集体、校级先进集体成员分别加分 0.1-0.2,同类型集体项目只 加一次最高分。

3、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加分

(1) 年级长、班长、党支部书记、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校团委学生会主席团 成员:优秀 0—2.0 分,良好 0—1.5 分,合格 0—1.0 分,不合格 0

(2) 安全副班长、团支书、院团委学生会部长、校团委学生会主任(部长):优秀 0 —1.5 分,良好 0—1.0 分,合格 0—0.5 分,不合格 0 分。

(3) 其他院团委学生会干部、班级干部、学校其他部门干部、社团干部:优秀 0— 1.0 分,良好 0—0.5 分,合格 0—0.2 分,不合格 0 分。(建议每班不超过 6 个班委, 可以一人兼任两个职务。)

(4) 寝室长:0—0.2 分,礼仪队 0—0.4

(5)助理班导师:优秀 0—1 分,良好 0—0.7 分,合格 0—0.4 分,不合格0分。

6) 校级文明寝室成员加 0.4 分,院级文明寝室成员加 0.2 分。文明寝室的寝室长在此基础上加 0.1 分。

(7) 代表学院参加大型学校活动,如运动会集体体育项目、大型报告会等,酌情加 分 0—0.2 分,获奖不重复,取高分。

备注:

(1)学生干部的加分前提是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只担任一学期的分值减半。担任多个职务的,取最高分。(例如某同学既担任班长,又担任寝室长,只取班长的加分为最终加分)

(2)校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由两部分组成,校级占 80%,院级占 20%

(3)同类别干部考核优秀率不能高于 15%

(4)凡是有勤助工资的岗位一概不加分。

(5)记者团和献血证不加分。

(6)各种荣誉,如优秀学生、优秀班干、优秀团员等不加分。

综合素质减分

1、上课、政治学习、集体活动缺勤,每次减 0.2 分。

2、各类检查和抽查受到校(院、年级)通报批评,每次减 0.2 分。

3、学生干部未及时报告和处理本集体(本班、本寝室等)的异常情况(如夜不归宿、擅自在外租房、擅自离校、心理异常、集体违纪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干部减 0—2.0, 其他干部减 0—1.5 分。

4、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取消一切评奖评 优资格。

5、其他未说明的情况均以《本科生手册》为准。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一八年九月

附件1 中南大学本科生德育素质评议参考指标

指标(100 分)

二级指标

考核内容

一、政治素质(25 分)

1.政治学习态度

考核参与政治学习及“两课”教学活动的表现。

2.政治上进心

主要考核有无向党组织靠拢,是否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

3.关心时事政治

考核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大事的拥护和关心程度。

二、思想品质(25 分)

1.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考核是否有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能否顾全大局,自觉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

2.法律意识和组织纪律性

考核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和遵纪守法表现。

3.创新意识和竞争性

考核在课堂学习、课外实践环节中的创新表现和竞争意识。

4.劳动观念和艰苦奋斗精神

考核在实习、公益劳动、社会实践和宿舍集体生活中的表现。

三、道德品质(25分)

1.社会责任感

考核有无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是否能向善取义,助人为乐。

2.学习态度

考核有无求真精神,学习态度是否端正。

3.集体主义精神和奉献精神

考核在各级集体、组织中的表现,是否积极主动参加并发挥重要作用,是否积极参加献爱心和志愿者活动。

4.基本道德素质

考核其言行举止是否合乎道德标准。

四、德能素质(25分)

1.组织协调能力

考核在集体活动中的能力表现。

2.人际交往能力

考核能否团结同学,主动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3.人文涵养

考核有无良好的审美情趣和文化艺术修养。

4.心理素质

考核能否从容面对困难与挫折、调适心理困扰能力;心理是否健康。

5.社会适应与自理能力

考核其环境适应能力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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