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就加强实验室安全及规范化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补充规定:
一、实验室开放实行预约申请制度,师生必须遵守学院实验室开放相关规定。
二、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师生(教师和各层次学生)必须穿戴整齐,束长发;有特殊要求的应根据实验的性质穿着实验服、戴安全帽和护目镜等,严禁师生在实验室穿拖鞋、凉鞋或露趾鞋。
三、全院师生应自觉维护实验室及周边环境整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严禁在实验室(楼)周边堆放废弃物;学院实行“谁实验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清理处置实验样品、实验材料和实验废弃物。
四、师生在实验过程中的实验用材涉及生物实验品、危险化学品的,必须按国家、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购买、管理和使用,存放规范、台账完整、防护措施到位,并经常向学院实验中心通报管理和使用情况。
五、严禁私自配制实验室钥匙;严禁将实验室、仪器设备私自转借给未办理预约手续的其他关人员使用。
六、以上补充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院实验中心监督执行,违者按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