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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2024年“拔尖创新计划”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6-13        浏览:

根据《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和《关于做好2024年“拔尖创新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24年“拔尖创新计划”选拔工作,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拔尖创新计划”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具体选拔和培养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  长:周子龙

副组长:秦 进 李地元

组  员:岳 龙 邓红卫 黄 锐 尹土兵 彭 康 董陇军 林 杭

秘  书:秦 俊 李 嘉 陈一戈

二、选拔对象

本次选拔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本校和其他“双一流”建设高校推免至本院直博生的2021级本科生;第二类为本校2022级本科生。

三、名额分配

1)所有入选拔尖创新计划学生单列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至招生导师,但每位导师每届限招1名拔尖创新计划学生,并计入导师博士生招生规定的限额总数。

2)入选学生在校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年级排名前3%或第1名者,不占“拔尖创新计划”分配名额。

3)本次选拔专业成绩排名3%~8%的名额共7名,其中第一类3名、第二类4名。各专业具体分配名额如下表:

专业

采矿工程

安全工程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第一类(2021级)

1

1

1

第二类(2022级)

2

1

1

备注:当某一专业指标数未使用完时,可调整到同类的其他专业使用。

4)本次选拔专业成绩排名15%的学院自主选拔名额共7名,其中第一类3名、第二类4名。各专业具体分配名额如下表:

专业

采矿工程

安全工程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第一类(2021级)

1

1

1

第二类(2022级)

2

1

1

备注:当某一专业指标数未使用完时,可调整到同类的其他专业使用。


三、选拔条件、规则及要求

(一)选拔条件

1)“拔尖创新计划”的选拔条件依据《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中大研字〔2022〕13 号)执行。

注:

申请者的成绩根据在校学习期间文化课(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成绩按专业进行排名,补考和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按60分计算。

申请者必须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时间节点的所有教学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有不及格课程者不得推荐。

成绩排名以学校教务系统公布的专业排名为准。

请者将教务管理系统里的成绩、专业排序等信息填入《关于做好2024“拔尖创新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的附件2。《通知》链接:https://oa.csu.edu.cn/con/PDFPage?YWMC=ZNDX_ZHBG_GGTZ&JLNM=2EE1C575D7264BF9BE175CEFB62F2B14

(2入选“拔尖创新计划”的学生,其博士阶段的专业原则上必须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否则不予推荐。具体为:本科为采矿工程专业的选择攻读矿业工程专业博士学位,本科为安全工程专业的选择攻读安全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本科为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的选择攻读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岩土工程等专业博士学位。

3)申请学院自主选拔计划的学生,必须先联系导师,导师签字同意才能参与选拔,否则申请无效。

(二)选拔推荐规则

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依据《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本-博”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综合评定实施细则》(见【附件一】)计算确定其综合测评总分,并依据综合测评总分按专业进行排名(综合测评总分相同时,依据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排序),再根据各专业的推荐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遴选,初步拟定各专业推荐候选人名单。

(三)有效成绩(材料)截止时间

1.被推荐者的学业成绩,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截止2024年9月6日公布的成绩为准。

2.论文、专利、成果、奖励等必须是学生本科在读期间取得,以国家、省级和学校等部门2024年9月6日及之前认可的为准,同时需提供文件、证书和支撑材料原件。

四、选拔程序与日程安排

(一)9月1017:00前,学生自愿报名,并将申请材料(《通知》中的附件2和相关支撑材料原件)的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提交到学院学工办。

(二)9月11日前,确定选拔推荐候选人名单。程序如下:

1.学院在学生自愿报名并提交附件2及相关材料基础上,根据本细则第三条的推荐条件进行筛选,确定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名单。

2.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依据第三条的选拔推荐规则进行遴选,初步拟定各专业推荐候选人名单。

3、将拟定的推荐候选人名单报学院“拔尖创新计划”工作小组讨论审核,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组织候选人签订《中南大学“拔尖创新计划”本-博贯通培养承诺书》,并在本院张榜公示5天,同时将名单报研究生院。

(三)9月16日上午11:00前,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五、其他要求和安排依照学校有关规定和通知执行。

六、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学院“拔尖创新计划”工作小组。

联系人:

秦 俊老师(研工办,电话88830960)

李 嘉老师(学工办,负责2021级申请材料接收)

陈一戈老师(学工办,负责2022级申请材料接收)



中南大学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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