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评价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有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做好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以下简称测评)工作,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指导意见(试行)》中大学字〔2023〕3号,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测评工作原则与结果运用
1.测评工作原则。测评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相统一,定性评价与定量测评相结合,教师评价与同学互评相结合的原则。
2.测评结果运用。测评结果作为评定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学生学年鉴定、择优推荐就业、学生干部选拔与推优入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测评工作的组织与程序
1.每一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4周内,进行前一学年的测评工作。
2.学院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成员兼任,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3.班级测评小组在辅导员和班导师指导下组建。由班长、团支书和3-5名学生代表或全体学生组成,学生代表由各班级民主推荐产生,应具有广泛代表性。
4.测评分以专业为单位进行排序。
5.测评具体程序如下:
(1)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3周内,测评小组组织测评,依据测评结果填写综合素质测评分总表,经全体同学签字确认后报班导师和年级辅导员审核;
(2)开学后4周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进行审核、认定;
(3)班级测评小组复审;
(4)公示。学院统一对综合素质测评分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学生对结果有异议的,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在1周内组织复核并及时予以答复。测评结果如有变更,应再次公示;
(5)测评分应在学院存档1年以上备查。
三、测评内容及计分方法
1.测评内容围绕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
2.测评采用百分制;
3.综合素质测评分=德美劳素质分×25%+智育素质分(不含体育课程成绩)×70%+体育素质分(含体育课程成绩)×5%+综合素质加分。
四、德美劳素质分测评
测评小组在辅导员和班导师的指导下,以《中南大学本科生德美劳素质评议参考说明》(附件1)为依据,评出每位学生的德美劳素质分。其中,德育素质评议每学年按期测评,美育和劳育素质评议采用课程表现与综合表现相结合的方式。
德美劳素质分=德育素质分×50%+美育素质分×20%+劳育素质分×30%。
(一)德育测评
德育素质分=班级测评小组打分×50%+辅导员打分×30%+班导师打分×20%。德育分打分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组织纪律观念和个人学习态度等四个方面综合考虑,建议不低于80分,打分取整数,德育素质分最终分数保留小数点后1位。学年内受到纪律处分者德育分为0。
(二)美育测评
美育素质分(100分)=基础分(80分)+加分项(20分)
1.基础分(80分)
以下三项任意完成一项,可获得美育基础分满分80分:
(1)每学年在中国大学生慕课网上自主选择学习一门艺术类相关网课,完成所有学时并提交截图证明与课堂学习心得一篇。
(2)选修美育类文化素质选修课并且成绩在80分以上。
(3)每学年阅读一本及以上(含一本)美学类如绘画、音乐、文学、艺术作品、非遗文化传承等相关书籍,并提交一篇读后感。(字数500字以上,若是抄袭则评定0分)
2.加分项(20分)
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美学类活动,如中南大学525系列活动,插花活动,四院联合游园会,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民族系列文化活动,港澳台文化活动,“青春心向党,奋进新征程”系列活动,女生节系列活动,毕业晚会,学科竞赛经验分享会,升华杯宣讲会等,提供能够证明本人参加了上述活动的材料;以班级、个人为单位进行校外美学实践活动,需提前向辅导员报备。以上活动参加任一项可得10分,满分20分,超过20分按20分计算。
注意:同一活动在美育素质分加分项与德育素质分加分项不可重复加分。
(三)劳育测评
劳育素质分(100分)=基础分(80分)+加分项(20分)
1.基础分(80分)
以下四项任意完成一项,可获得劳育基础分满分80分:
(1)每人每学年志愿服务(如助学、助老、助残、科普、文化建设、弱势群体关注、医疗服务、环保、朋辈学业辅导等社会公益活动)2次以上,并提交总结材料;
(2)每人每学年参加1次社会实践活动并提交总结材料,如暑期“三下乡”、支教、乡村振兴等,该项服务时长不重复计入志愿服务时长。
(3)学年内寝室获评院级、校级文明寝室或类似荣誉。
(4)每学年阅读一本及以上(含一本)劳动类相关书籍(如劳动模范、“大国工匠”等)或参观劳动人物纪念馆(如水稻博物馆等),并提交一份心得体会。(字数500字以上,若是抄袭则评定0分)
2.加分项(20分)
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劳育类活动,如安全消防演练,安全文化周活动,中南大学劳动月系列活动,学长的火炬系列活动,担任辅学义工等,提供能够证明本人参加了上述活动的材料,以上活动参加任一项可得10分,满分20分,超过20分按20分计算。
五、智育素质分测评
所有课程考试成绩(不含体育课程成绩)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录入,自动加权生成每位学生的智育素质分。
六、体育素质分测评
测评小组在辅导员和班导师的指导下,以《中南大学本科生体育素质分评议参考说明》(附件2)为依据。
体育素质分(大一、大二学年)=体育课程成绩;
体育素质分(大三、大四学年)=体育测试成绩×80%+体育素质活动分×20%。
体育素质活动分满分100分(高于100分按100分算),其中基础分满分60分,加分项40分。基础分是指个人参加课外体育锻炼,如跑步、健步走、骑行等,将相关运动记录交由班级体组委员统计(运动类APP记录截图或活动现场照片等佐证材料)每次计5分,满分60分,加分项是指参加校运会、院体育活动、少数民族运动会、趣味运动会、拔河比赛、师生羽毛球赛等体育类比赛,每次计10分,加分项超过40分按40分计算。
如因身体等原因确实不能参加体育活动的可提供三甲医院开具的证明,由辅导员酌情给予体育素质活动分。
七、综合测评加分
综合素质加分由突出贡献加分、先进典型加分和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加分构成。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须向学院测评小组提供有关证书原件或者证明材料,同类项目加分按照最高分计算,不重复计算。综合素质加分上限为3分。
(一)突出贡献加分
1.科技、学术、文化、体育等各类竞赛加分
名次等级 |
前三名或一等奖 |
前六名或二、三等奖 |
国家级 |
2 |
1.5 |
部省市级 |
1.5 |
1.0 |
校级 |
1.0 |
0.5 |
院级 |
0.5 |
0.2 |
注:集体项目分值减半加分;同一项比赛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
2.其他学术成果:
(1)学年内以第一作者(或本院老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和学术作品,由测评小组鉴定属实的,在CSCD期刊源发表论文每篇最高加0.7分,在CSSCI、EI期刊源发表论文每篇最高加1分,在SCI期刊源发表论文每篇最高加1.5分,发表署名单位应包含本学院,以见刊为准。
(2)学年内获得国家专利授权,经测评小组鉴定属实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每项最高加0.5分,发明创造专利授权每项最高加1.5分,依作者排序前3名权重系数依次为1、0.6、0.4,第4名及以后权重系数均为0.2。
(二)先进典型加分
(1)在见义勇为、热心公益、拾金不昧、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并在校级以上范围宣传报道,酌情加0.2—1.0分。
(2)校级先进集体班级成员每人加0.1分,校级先进班集体标兵班级成员每人加0.2分,同一类型的集体项目只加一次最高分。
(三)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加分
(1)校团学组织正副职、院团委、学生会正副职、年级长、班长、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优秀≤1.5分,良好≤1.0分,合格≤0.6分,不合格0分。
(2)校团学组织主任(部长)正副职、院团委、学生会部长、副班长:优秀≤1.0分,良好≤0.6分,合格≤0.3分,不合格0分。
(3)寝室长:≤0.2分。助理班导师≤1分。
(4)其他学生干部:优秀≤0.6分,良好≤0.3分,合格≤0.2分,不合格0分。
注:
1.校团学组织考核范围:校团委下设的组织部、宣传部、网络信息部、社会实践部、社团部、调研中心、文化素质中心、志愿服务指导中心等部门在岗学生干部;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青志协、校学生科协、校学生艺术团等学生组织在岗学生干部;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在岗学生干部。
2.大学生朋辈心理互助联合会学生干部参照学校团学组织执行。
3.勤工助学岗位不加分。
4.学生干部的加分前提是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只担任一学期的分值减半。担任多个职务的,取最高分。
5.校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由两部分组成,校级占80%,院级占20%。
6.同类别干部考核优秀率不能高于20%。
7.各种荣誉,如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不加分。
8.因有失职和渎职行为造成不良后果,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干部,不予加分。
9.本细则由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负责日常解释,本细则自2023级本科生开始施行,2022级及之前年级的本科生仍按《中南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指导意见》(中大学字〔2014〕56号)执行。2022级及之前年级的本科生毕业后,《中南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指导意见》(中大学字〔2014〕56号)自行废止。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