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大类内专业分流指导意见(试行)》(中大教字﹝2018﹞5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历年来年大类分流实施情况,经土木工程学院、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共同协商,制定土木安全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 长: 王卫东 周子龙
副组长: 纪晓飞 岳 龙 易 亮 黄 锐
成 员: 彭 康 董陇军 林 杭 杨孟刚
张学民 李 伟 但汉成 陈晓斌
张彦春 范传刚 侯文崎 龚永智
元 强 宋 力
秘 书: 杨 涛 郑强伟
二、专业分流相关数据
大类名称 |
专业名称 |
专业上限上浮比例 |
备注 |
所属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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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安全类 |
土木工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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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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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工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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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力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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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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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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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工程 |
0 |
按专业招生 |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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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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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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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流前公示专业分流上限人数(根据大类在读人数和招生计划数的差值,按比例计算得出各专业上限人数,专业上限人数减去按专业录取人数即为专业分流上限人数),大类在读人数不含留级生和国(境)外学生。当某专业分流人数不足10人时,原则上不开班,实行专业整体分流。
三、专业分流细则
1. 已按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参与此次专业分流。
2. 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土木安全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根据本实施细则,组织学生进行专业确认的志愿填报和考评。
3. 按照“自主申请、遵循志愿、成绩优先”的原则,开展大类内专业分流工作。成绩统一以本科生院教务系统生成的第一学期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为准。
4. 学生专业一经分流,原则上不再更改;进入专业后其学费、学制、培养方案等均按分流后专业执行。
四、专业分流工作流程
土木安全大类中各专业打通培养为期1年。在第二学期开始启动分流工作(具体时间以本科生院的通知为准),第三学期学生进入专业学习,工作流程如下。
1. 专业介绍。在学生填报志愿之前,由各专业教师代表,向全体参与分流学生介绍各专业详细情况,使学生能对各专业有一个明确的认识。
2. 填报志愿。大类内可供选择的专业志愿为:土木工程、铁道工程、工程力学、消防工程、工程管理、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安全工程。参与分流的学生结合自己兴趣志向,按顺序必须填满7个志愿。在专业分流时,未填满7个志愿的学生必须服从工作小组的安排和调剂。
3. 分流方案。结合学生志愿和第一学期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开展专业分流工作。具体原则是:①第一轮按照第一志愿及成绩排序确定专业,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分流上限人数时,直接确定专业;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超过专业分流上限人数时,根据成绩排序(相同成绩时,依次按《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课程成绩)录满到上限数。②第一轮未确认专业的学生,根据第二志愿进行第二轮次的专业确定,依此类推,直至所有学生都分流到具体专业。
4. 结果公示。专业初步分流结果提交工作小组审核后,在土木工程学院和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学生名单,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本科生院备案。
5. 学生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土木安全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书面反映,由工作小组负责答复。
五、其他
本实施细则由土木安全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经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讨论协商解决。本工作小组成员如因工作变动,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不再另行下文。
土木工程学院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4年5月13日